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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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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來襲怎麼辦?延期、分期繳稅新方案上路
關稅來襲怎麼辦?延期、分期繳稅新方案上路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企業與民眾造成的財務壓力,財政部宣布持續提供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的協助措施,協助納稅人度過繳稅困難期
[1]
。
財政部表示,凡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導致營收減少、薪資縮減、非自願離職或工時減少等情形,無法如期繳納稅捐者,皆可於法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且免加計利息。
根據最新公布的《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申請人不受原有金額級距與期數限制,最長可延期一年或分期三年(共36期)
[2]
,該原則適用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
另依據財政部統計顯示,截至 114年7月底,已核准延期或分期案件達9,197件,金額約新台幣340.28億元
[3]
,顯示政策推動成效良好。
需注意的是,納稅人如欲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者,須於繳納期限內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4]
,並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若未依核准期限繳納任一期稅捐,將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規定辦理
[5]
。
此項措施展現政府在特殊情勢下的彈性與同理心,期盼能協助更多受影響的民眾與企業穩健度過挑戰。
[1]
財政部新聞: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財政部發布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8fdd56d38d594265b132c64d33a9d091
[2]
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第四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核准延期期限及分期期數,不受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三條第三項各級距金額與適用期限或期數規定之限制,其延期期限或分期期數如下:(一)延期期限: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期數予以核准,最長以一年為限。(二)分期期數: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期數予以核准,最長以三十六期為限。」
[3]
財政部新聞: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財政部發布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8fdd56d38d594265b132c64d33a9d091
[4]
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第五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者,應於規定繳納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如附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5]
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第六條:「納稅義務人對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繳稅捐,未如期繳納者,管轄稅捐稽徵機關應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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